目前市场上对灵活用工的定义,也无统一标准,有的从劳动保障的维度进行定义,有的从用工方式去定义,也有从“灵活”的维度去定义。
但灵活用工本身是从企业的角度衍生而出的概念,能不能换个维度讨论它?本次调研,我们希望从企业的角度去定义灵活用工,从企业的出发点是什么、动机是什么去研究灵活用工。
我们对灵活用工的定义是:雇主基于工作本身的灵活性特征,管理难题或成本控制等因素,选择与员工建立非标准雇佣关系的用工模式。
这个概念涉及两个方面:
从企业的出发点来看,企业是开始走向精益化,越来越成熟,任务和工作可以碎片化分割,交由灵活用工机构来处理?还是只是为了解决管理症结或控制成本? 从灵活用工自身的属性来看,它是一种非标准的雇佣关系,传统的雇佣关系被打破,用工方和劳动者可能是一种合作关系,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结算方式等也与传统雇佣模式不一致。
传统企业的考勤规定的很死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固定的方式进行考勤,比如签到、打卡、点名等。 而随着采用灵活用工的企业越来越多,这种考勤模式也变得越来越不适用。最大的原因在于灵活用工的工作时间、地点很多时候的不固定的,更加灵活机动的考勤制度,或者以工作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方式才更加适合灵活用工,以共享单车企业中的车辆维护人员为例,他们分散在全国各地,且工作地点是户外,传统的考勤方式根本不适用。 这是几乎所有灵活用工工种和灵活用工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从事灵活用工人员很多都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甚至没有工作单位,自己申请缴纳社保的话,办理流程不清楚还太麻烦。 企业面临的问题同样明显,尤其是社保入税之后,比如一些连锁企业的基层员工,如果全部采用传统雇员,除了要付出越来越高昂的成本以外,由于各个城市社保缴纳时间不一样,像重庆就是当月提前预交下个月的社保,且各个城市社保的计算方式也不一样,还要占据人力资源部门相当大的精力和人力。 在新时代,年轻人越来越不愿意一直被一家公司雇佣,他们更喜欢自由的生活方式,不喜欢被过多条框束缚,更趋向于成为自由职业者,更乐意接受自由度高的工作。而中年人尽管不怎么跳槽,可他们也趋向自由,希望拥有更多的个人可支配时间,因为他们可能需要照顾家庭、可能需要自主创业等等。 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适应并调整用工模式,企业劳动关系趋向不稳定,劳动者与企业基于劳动关系协作的传统人力资源服务模式逐渐被变革。互联网的运用使一些企业组织机构出现了扁平化、分离化,劳动关系双方弱化了传统的人身隶属雇用关系,变成一种生产经营的合作或联盟关系。 这些新业态中的从业行为,正冲击着标准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新形势下,当企业、第三方、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务纠纷时,增加了确认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